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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类: 美文摘抄  时间: 2023-10-17 22:29:34  作者: tingfeng 

“以兰总的聪明,怎么会不知道是谁干的呢?但是他一点办法也没有。”

“他一个人,怎么可能斗得过那些已经站稳脚的水果商呢?”

苏怡辰问道:“是兰总的竞争对手烧的店铺?那当时为什么没报警呢?”

王婶叹气道:“报警又有什么用呢?那时候是大晚上,三更半夜的,而且那个时候,不像现在,遍地都是摄像头,十几二十年,哪里有摄像头啊。”

“只能吃哑巴亏了。”

“兰总深知不能再做下去了,再继续跟他们抢生意,搞不好哪一天小命就不保了。”

“几年的积蓄,付之一炬,还欠了一屁股债,兰总没有气馁。”

“他调整了一段时间,又去打工去了。”

“他打工也很拼,一个人同时打两三份工,一天只睡五六个小时,就像机器人一样,怎么都不知道劳累。”

“两年之后,他不仅还完了开水果店欠下的债,还存了一笔钱。”

“他用打工存下来的钱,开启了第二次创业。”

“这一次创业,他谨慎了很多,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市场考察之后,他决定进入批发市场,做水果批发的生意。”

“兰总在批发市场租了一个铺面,然后买了一辆二手货车,开始了他的第二次创业。”

“他这次创业,比第一次相比,更加的辛苦。”

“开始,他开着货车,上山下乡,寻找果源,去果园看果,跟果农讨价还价,以最优惠的价格,从果农那里收回来便宜的水果,再拉到批发市场批发给做水果生意的水果店或者小摊贩。”

“他从中赚取差价。”

“通常情况下,都是在本地收果,但有时候,为了赚取更多的差价,他甚至需要出省去寻找果源。”

“比如西瓜,我们本地种的西瓜品种基本上都是黑美人还有麒麟瓜,那基本上本土上卖的,也都是这两种瓜,这两种瓜固然很甜,但是吃多了也腻,而且,比这两种瓜甜的,还有很多很多。”

“其中就有一种叫宁夏瓜的西瓜,宁夏瓜皮薄味甜,吃起来非常爽口,但是不是本地产的,所以市面上,基本很少见到。”

“兰总发现这点之后,开了二十多个小时的车赶往宁夏,然后又连续轴转,寻找瓜源,跟瓜主讨价还价,确定好价格之后,就开始请人摘果,装车,再开二十多个小时,开回批发市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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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所有的事,全都是兰总一个人干,几乎把自己的精力榨干了。”

“但是值得庆幸的是,这所有的努力,其实都没有白费。”

第188章 便宜的酒

“兰总那一次,批发了六吨的西瓜回来,刚刚回到批发市场,他本想休息一下的,但是刚停车,还没来得及休息,一车六吨的西瓜,不到半天时间,就被一抢而空。”

“一块钱一斤的收购价,最后以两块钱一斤的批发价卖出,兰总那一车西瓜,赚了十二万的差价。”

“除去邮费,过路费,装车费,其他乱七八糟的费用,他那一趟,赚了将近十万人民币。”

“那一刻,兰总赚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桶金。”

“后来,他又跑了几趟外省,他毒辣的眼光以及高明的商业头脑,让他每一次都满载而归,又每一次都能顺利售出。”

“那一个月,光是赚差价,他都赚了五十万。”

“五十万啊,这什么概念啊?十几二十年前,房价还是几百块钱一平米,乡下建房子,最多花个两万块的年代,他一个月赚了五十万。”

“别说那个十几二十年了,现在的五十万,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挣不到,五十万对于普通人来说,依旧是天价。”

“再后来,兰总开始发展自己的队伍,建立了自己的车队,随后建立了物流公司。”

“再然后,进军餐饮行业,开了很多家的连锁饭店。”

“赚了钱之后,兰总又投身各行各业,他真的是个商业奇才,就像在战场上战无不胜的大将军,在各行各业,他赚得盆满钵满。”

“兰总真的是一个很厉害的人。”

不管是做人还有做事,单从王婶的描述,挑不出他的任何一点毛病。

一个完美的商人。

苏怡辰随后问道:“那他有什么爱好吗?兰总喜欢什么?”

王婶道:“兰总的爱好嘛?有时有一些,但是不太多,我经常看他在电脑上玩一种纸牌游戏,就是那种电脑自带的纸牌游戏,不用连接网络也能玩。”

“我们读书的时候,上电脑课,没有网络,只能玩那种游戏,所以我印象很深刻。”

顿了顿,王婶继续道:“除了纸牌游戏,他还喜欢玩那种扫雷游戏。”

这算什么爱好啊?不过是苏怡辰问的,她也不好说王婶什么。

“还有呢?”

王婶想了想,道:“他还是一个大善人,每个月的初一跟十五,他都会去龙尾山烧香拜佛,去天池放生动物。”

苏怡辰对此一点也不奇怪,她认识的很多有钱人,都迷信,都信佛。

龙尾山苏怡辰知道,挺远挺偏僻的。

但是据说很灵验,所以香火很旺。

不过苏怡辰没去过。

西湖的许愿树,她听人说也很灵验,她就去了一次,就遇见了霍铭涵。

如果她不去的话,就不会认识霍铭涵。

也就不会有在废弃民房发生的那些事。

这种事,信与不信,还是看个人。

信的人,会非常执着,每个月雷打不动,不管刮风下雨,都要去。

不信的人,你给钱他他都未必会去。

兰总,大概率属于前者了。

不过苏怡辰还是问道:“他这个习惯,保持了多少年了?”

王婶道:“具体多少年了我不太知道,我听他说,他这个习惯保持了很久了,他还经常给我安利呢,有空去拜一拜。”

“反正怎么着,至少也有三年了,我来兰总家做保姆的时候,他就经常去龙尾山了。”

苏怡辰记下来了,天池,其实也在龙尾山,大概在差不多山顶的位置,有一条地下暗河,不知道通向哪里。

那据说是个放生圣地,善男善女经常去天池放生。

苏怡辰又问道:“除此之外,兰总还有什么爱好吗?”

王婶迟疑了几秒钟,道:“她还很喜欢小女孩,这算不算?平常在外面看到小女孩,眼睛都看直了,特别是漂亮的小女孩。”

苏怡辰笑了笑,她也不知道这算不算。

有些人很讨厌小孩。

有些人很喜欢小孩,ᴊsɢ特别是小女孩,漂亮的小女孩更不用说了,恐怕讨厌小孩的人,看到了也讨厌不起来。

漂亮的小女孩,就好像上帝雕琢出来的完美瓷娃娃。

这是人爱美的本性吧。

苏怡辰道:“那她生了一个女儿,如愿以偿了。”

王婶却道:“但是好像我感觉兰总不怎么喜欢他的女儿。”

苏怡辰皱了皱眉,联想起他们在公园里见到的画面。

当时兰总的老婆穿着高跟鞋,女儿一直都是她抱的,兰总并没有抱。

老婆穿高跟鞋走路,本来就很不方便了,还要抱着女儿。

如果兰总真的很喜欢他女儿的话,会不抢着抱吗?

当时苏怡辰一直觉得,好像哪里有问题,但是无论怎么想,也想不出来,现在经王婶提了,她才觉得,不对劲的地方在哪里。

不过这似乎也不能说明什么。

苏怡辰笑道:“孩子,总是别人家的更可爱,哪怕自家的孩子,也很可爱。”

“兰总虽然喜欢女孩子,但是以我对有钱人的理解,他们更希望自己能生男孩子,因为男孩子,可以继承家业,可以给他们养老送终。”

王婶可能觉得说这些也有些不妥,尴尬笑了笑,“那倒是。”

苏怡辰岔开话题,“兰总还有什么喜欢的不?”

王婶想了想,摇了摇头,“好像没了,我知道的,就这些了。”

苏怡辰又问道:“那兰总有什么讨厌的事吗?我们也怕到时候见面,万一聊到了他讨厌的话题,那他对我们好不容易产生的一丝好感,肯定会瞬间消散。”

王婶道:“我想想啊,哦,他初一跟十五,是不吃荤的,因为信佛嘛,如果你们到时候见面,跟他吃饭什么的,恰逢初一跟十五的话,千万不要点荤腥的菜。”

“还有,他讨厌吃辣椒,千万不要点有辣椒的菜。”

“我想起来了,他喜欢喝酒,但是一般的酒,他不喝。”

苏怡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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